2008年,我市提出珠海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在未来3-5年时间内,实现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同时,珠海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专门制定了实施意见,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建成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明的新特区、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把珠海建成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的滨海风景旅游胜地,必须对我市关闭或废弃的采石场/取土点进行全面整治复绿。
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的 《珠海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规划(2009-2013年)》已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实施。《规划》的适用范围为珠海市所辖行政区域;规划期从2009年到2013年。
71个废弃采石场/取土点需整治复绿
根据规划,全市71个废弃采石场、取土点需要开展整治复绿工作,总面积400多万平方米,目前部分正在开展。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珠海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共130个,山体破坏面积共12457374m2,其中香洲区共15个(破坏面积1210980m2)、横琴岛5个(面积 341390m2)、高新区 3个 (面积212470m2)、 斗 门 区 77个 (面 积4032914m2)、金湾区 13个 (面积2155370m2)、高栏港经济区8个 (面积2550580m2)、 万 山 区 9个 (面 积1953670m2)。
据介绍,按照废弃采石场、取土点破坏山体的面积对其进行规模划分,划分标准:破坏山体的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的为小型规模,大于5万而小于10万平方米的为中等规模,大于10万平方米的为大型规模。全市废弃采石场、取土点属大型规模的共32个,主要分布在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和万山区,属中等规模的26个,属小型规模的72个。